台灣家庭醫學教育研究學會院士遴選辦法

日期: 
星期六, 三月 14, 2009

1.宗旨:遴選本會會員具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者授與院士(Fellow of Taiwan College of Family Physicians,簡稱FTCFP)榮銜以為表彰。

2.為彰顯台灣家庭醫學教育研究院士之遴選,得由本學會理監事聯席會敦聘數名認定委員,協助院士之證書之頒授。

3.申請資格:會員入會滿5年整並連續繳交會費者,並具以下條件,得申請院士資格。

(1)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學分(含本會、台灣家庭醫學會及台灣醫學會學分)達200點(含)以上。

(2)具以下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之一者:

A.曾任衛生署認定合格家庭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主任

B.曾擔任醫學院家庭醫學科主任

C.曾任教家庭醫學及相關課程達三年(含)以上

D.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本學會家庭醫學研究雜誌原著論文至少一篇者(毎篇只適一人申請)

E.曾擔任本學會理、監、各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

F.曾擔任本學會各工作委員會委員達三年(含)以上者

G.對家庭醫學及社區醫學教育研究有卓越貢獻經本學會理監事聯席會認定者

4.遴選程序:每年三月前向本會秘書處提出申請(本次收件截止日為98年2月21日),經本學會院士認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繳交院士手續及證書費新台幣5000元整,於每年本會會員大會頒授。

5.申請辦法:請將申請書寄至本學會會址。(臺中市北區育德路2號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家庭醫學科轉  謝佩汶小姐收)